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08年9月12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刘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558,347,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0%。其中:A股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2,092,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1%;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254,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以下议案内容,详见于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刊登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逐人审议《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
1、选举张宏伟为董事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2、选举甄理为董事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3、选举卢丽平为董事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二)逐人审议《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变更的议案》
1、选举张维君为监事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2、选举张国臣为监事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三)审议《关于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中部分条款及生效条件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修改为由8名监事组成………本条其它内容不变。”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生效条件由“待大连港集团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成功后生效”,修改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四)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558,131,70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B股6,039,1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8%;反对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其中B股215,79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4%;弃权0股。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抵押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港口建设资金需求,会议同意以公司自有土地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锦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26,850万元,用于公司航道浚深,并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具体办理包括抵押资产置换在内的相关抵押事宜。
同意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其中:A股552,092,5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8.88%;反对6,254,95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12%,其中B股6,254,95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12%;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08-03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刘钧、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实行到会董事一人一票表决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张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因原主任委员任军先生已辞职,会议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的甄理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选的卢丽平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维君先生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希望新当选的各位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履行董事义务,勤勉尽责,为公司的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