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6日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亲自或授权代表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93,099,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王庆瑜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持有的1,900万股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东1名,回避股份数193,050,000股。
会议以49,9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持有的1,900万股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1,900万股益民基金股权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75元/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指派林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