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媒体报道的核心内容为:“中铁二局子公司股权恐生变 合作股权或清算转让”。
一、传闻简述
2008年9月17日,《上海证券报》载文《中铁二局子公司股权恐生变 合作股权或清算转让》“中铁二局或许没有料到,当初与国际大行雷曼兄弟的合作,仅仅半年之后就陡然生变。雷曼兄弟在双方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或将被迫清算转让。”
二、声明
目前,多家媒体和投资者致电公司询问雷曼兄弟公司破产,是否影响其与本公司合作事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公司与雷曼兄弟公司关联企业ALAM于2008年5月28日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99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24.90万美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ALAM现金出资1465.10万美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出资已全部到位。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的咨询与服务;投资管理、咨询与服务(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资质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2. ALAM公司是雷曼兄弟公司投资管理部管理的基金公司的关联公司。ALAM公司 的股东之一为雷曼兄弟公司的一只基金,其管理人是独立法人实体,不在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保护申请的范围之内。ALAM公司以现金出资入股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具体管理、发展运作由本公司实施。目前投资的项目运作正常。
3.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有关媒体报道的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