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7日上午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2号高升大厦九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71,908,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2%。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汛桥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监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71,908,385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票68,008,385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4.58%;反对票0股;弃权票3,900,0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5.42%。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刘晓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