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减免仓单转让和期转现手续费
2008年09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钱晓涵
⊙本报记者 钱晓涵
郑州商品交易所昨天发布减免仓单转让和期转现手续费的通告。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从2008年10月6日起,郑商所对各品种仓单转让和期转现手续费采取减免措施。
其中,不委托交易所结算的仓单转让和期转现免收手续费,委托交易所结算的仓单转让和期转现按原标准收取手续费;同一客户编码的仓单转让和期转现免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