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及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管理层询证及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除2008年7月18日刊登的关于公司重组的2008年度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及《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中披露的事项及2008年9月2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董事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外,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另外,公司也注意到有媒体刊登了“重组方案通过初评,*ST昌河异动法人账户接盘”的报道,公司认为该报道是不准确的,公司目前正按照2008年7月18日披露的公司资产重组预案进行相关的工作,并等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按法定程序办理评估结果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备案等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截至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二周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信息以指定的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