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6日上午在南京市六合区南钢宾馆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思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1,100,618,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8,480万股的65.33%。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四、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00,618,3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签订铁矿石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44,498,3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杨思明、吕鹏、陶魄、秦勇、黄一新和孙亦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杨思明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吕 鹏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陶 魄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秦 勇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黄一新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孙亦民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旭芒、陈传明和应文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黄旭芒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陈传明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应文禄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5、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吕庆明、刘中豪和魏慕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吕庆明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刘中豪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魏慕东先生:1,100,618,340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上述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和经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蒋筱春先生、王永玉先生组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号:600282 编号:临2008—017号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16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的方式向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9月26日上午10:3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在南京市六合区南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杨思明先生为会议召集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思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思明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吕鹏先生简历附后)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思明先生、黄旭芒先生、吕鹏先生、秦勇先生、陈传明先生组成,杨思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应文禄先生、孙亦民先生、陈传明先生组成,应文禄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黄旭芒先生、杨思明先生、陈传明先生组成,黄旭芒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旭芒先生、杨思明先生、应文禄先生组成,黄旭芒先生为主任委员;
5、董事会定价委员会由应文禄先生、吕鹏先生、秦勇先生、孙亦民先生、陈传明先生组成,应文禄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秦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秦勇先生简历附后)
五、根据总经理秦勇先生提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王经民先生、朱金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梅家秀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王经民先生、朱金宝先生、梅家秀先生简历附后)
六、根据董事长杨思明先生提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徐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林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黄旭芒、陈传明先生、应文禄先生对上述第四、五、六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秦勇先生、王经民先生、朱金宝先生、徐林先生和梅家秀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七、根据董事会秘书徐林先生提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张善康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张善康先生简历附后)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杨思明先生,195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南京钢铁厂修建部政工科副科长,修建部、建设开发部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厂党办主任,厂办主任,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鹏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钢铁工艺技术研究所室主任、副总工程师,上海第三钢铁厂副厂长,上海浦东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事业部副总经理,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秦勇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钢铁厂炼铁分厂高炉实习工长、计划统计员、团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炼铁厂厂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党委副书记、厂党委书记、厂长兼党委书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经民先生,194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二炼钢车间工段长、党支部书记,炼钢分厂副厂长,炼钢分厂党委副书记、书记,炼钢分厂厂长,南京钢铁厂厂长助理,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金宝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中板厂技术员、动力科副科长、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板厂厂长。
徐 林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经济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厂办秘书、厂办秘书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经理。
梅家秀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财务处成本员、南钢集团第二电炉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核算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经理。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
张善康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机修分厂设备员、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副主任。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号:600282 编号:临2008-018号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上午在南京六合区南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选举吕庆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吕庆明先生简历附后)。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吕庆明先生,195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南京钢铁厂运输部政工干事,运输部团总支干事、团总支书记,厂团委干事、副书记,动力分厂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厂党委组织处处长兼党校校长,高线厂党总支书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干部处处长,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