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关联人回避事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上午在天津市利顺德大饭店泰晤士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总数321661690股,占公司总股本29.09%。
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逐项审议表决情况:
(1)发行规模;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债券期限;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5)担保方式;同意440000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由于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作为关联人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6)还本付息方式的期限和方式;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决议的有效期;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9)发行时间安排;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发行方式;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11)发行对象;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12)拟上市交易场所;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公司投资津东丽昆(挂)2008—062号地块的议案;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3216616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业经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刘佑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嘉得恒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编号:2008—02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宋剑锋、葛文兵先生。近日接到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方正证券决定保荐代表人葛文兵先生的保荐工作由保荐代表人宋大龙先生接任,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宋剑锋、宋大龙先生。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