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金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化公司”),前身是1987年经四川省水电厅批准兴建的什邡发电厂,由德阳市经委主管的市属发电企业,建厂后由于连年亏损,无法正常经营,严重资不抵债,本公司于1995年对其实施兼并,组建了由本公司控股的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本公司主体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提供电石原料。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金路集团出资4345万元,占总股本的86.9%,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总股本的10%,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55万元,占总股本的3.1%。
电化公司作为金路集团的电石原料基地,历年来,为金路集团的骨干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提供了大量合格的电石,为金路集团的高速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近几年由于国家对高耗能、高耗资源行业的宏观调控,原材料价格的逐年攀升,加之电化公司历史包袱严重,致使电化公司经营困难、长期亏损。特别是电化公司地处什邡市洛水镇,属“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该公司在本次地震灾害中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办公楼和生产车间全部倒塌,根本无法恢复生产。截至2008年8月,电化公司累计亏损近1.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304.9%。金路集团在此以前对电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4447.50万元和债权9420.85万元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由于金路集团对电化公司历年亏损已于发生时确认,此次破产清算不会对金路集团当期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电化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召开了股东大会,会上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同意电化公司停止生产、经营,进行破产清算,并成立清算小组。现所有破产申请资料均已报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于2008年9月25日正式受理了电化公司的破产申请,电化公司破产清算现已正式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