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6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三名,代表股份185,338,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增补选举董事的议案》
1、选举卢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185,338,792票,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选举徐海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185,338,792票,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增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有十一名董事,尚空缺一名董事需增补选举。
二、《聘请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185,338,79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到会见证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