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同意按出资比例共同对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16800万元,即:山东海龙增资9240万元,新农开发增资756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6800万元,其中:山东海龙共出资20240万元,占出资比例55%;新农开发共出资16560万元,占出资比例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用作固定资产投资,现需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和本公司按各自出资比例为新疆海龙提供担保。目前,本公司持有新疆海龙45%的股权,因此,本公司需为新疆海龙提供13500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六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反对原因:本公司董事郭高琪先生不希望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过多的贷款,以避免增加该公司的财务负担。
弃权原因:本公司董事戴健先生不希望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过多的贷款,以避免增加该公司的财务负担。
三、《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在支付2008年服务费用方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发生分歧不能继续合作,因此公司提请董事会改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08年10月13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拟定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上午11:30
2、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8年10月10日10:30-19: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6、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晏正君 张春疆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6)邮政编码:843000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回 执
截止2008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二零零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59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08-03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35,000,00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90,000,000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9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董事会通过《关于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新疆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齐建新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粘胶纤维的生产及销售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疆海龙注册资本的55%,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新疆海龙注册资本的45%。
截止2008年6月30日,新疆海龙总资产659,923,016.37元,负债总额459,923,016.37元,资产负债率69.69%,净资产200,000,000.00元,处于项目建设期。
三、董事会意见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共计贷款30,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45%为其相应的13,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六年。另外55%的贷款由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此项担保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390,000,000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2%。本次对外担保单笔额度已经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