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8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上午9: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9:30-11:30,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6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茶楼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
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流程见附2
(七)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10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08年10月7日—8日(9:00-11:00,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邮编:214423
联系电话:0510-86229867;传真:0510-86229823
联系人:何兴生先生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1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6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授权被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对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被委托人对临时提案 (此处填“有”或“无”)表决权并授权投 (此处填“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如本股东未作具体投票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370 | 三房投票 | 1 | A股 |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三房巷 | 1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 1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操作
股权登记日持有“三房巷”A 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70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70 | 买入 | 1元 | 2股 |
如某投资者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70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1个待表决议案,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