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0日通过网站、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10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61,605,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3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61,605,045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关于审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61,605,045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3、关于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61,605,045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4、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61,605,045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5、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61,605,045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6、关于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61,605,045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 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邹棒律师对本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