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4年11月,公司为关联方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诚信公司”)向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2005年8月,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佳信公司”)承接了诚信公司的该笔债务,公司为关联方佳信公司向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4000万元继续提供担保,2007年4月,佳信公司偿还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2000万元,公司为佳信公司向凉山州商业银行提供的担保相应解除2000万元。
公司在2005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为关联方担保公告》(编号:2005-21),在2005年8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为关联方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33),在2007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解除部分担保的公告》(编号:2006-37),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佳信公司还款通知,佳信公司以自有土地拍卖偿债的方式,偿还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960万元,公司为佳信公司向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相应解除960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佳信公司向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040万元,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52545万元。对于剩余的担保事项,公司正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力争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剩余担保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