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撤诉收场
9月25日,我国首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以撤诉的方式戏剧性地收场。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仅原告代理人宋一欣一人出庭,被告陈建良、被告代理人及原告都未出庭,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向原告代理人出示了由原告签字的《撤诉申请》,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
陈建良是上市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利用所掌握的内幕消息和其控制的资金账户、下挂证券账户,合计买入天山股份股票164.67万股,卖出19.51万股,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原告广州一股民因在陈建良内幕交易期间买卖股票,并认为其在此期间的投资损失9383.68元应由陈建良赔偿,遂将陈建良告上法庭。
蓝田案审理 投资者再胜诉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0月初送达了45份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判令生态农业公司赔偿股民2582154.96元。
蓝田股份造假案暴露于2001年。蓝田集团总裁瞿兆玉通过造假,将一个在洪湖上养鱼和榨汁的企业包装成“中国农业第一股”。造假败露后,蓝田股份股价大跌,股民损失惨重。经审判瞿兆玉被判处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并处有期徒刑2年。此后因此遭受损失的股民踏上了慢慢维权路。
基金维权第一案:
上投摩根基金“老鼠仓案”开庭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10月8日审理了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老鼠仓案”,建设银行作为托管行因监管不力成为被告。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代理基民对建设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代为追偿,将唐建150多万元的违法所得及由于其“老鼠仓”行为导致基金成本上升的损失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在庭上张律师提出仲裁的程序不合法,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不应使用简易程序,而应适用普通程序。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各执一次,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如无特殊情况此案将在年底前作出裁决。(徐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