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2008]27号公告,以及吉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吉证监发[2008]119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地学习了相关文件,并全面地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经自查和整改提高,目前已完成了此次公司治理活动的既定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一)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在2007年12月完成了对公司治理的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公司在2008年5月完成了整改;
(三)公司在2008年7月28日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二、公司治理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二)需尽快补充独立董事,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需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整改,在2008年5月9日完成了全部整改事项:
(一)完善公司制度
公司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在2008年4月1日前完成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经理层工作规则》、《风险控制制度》的修订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投资、担保、融资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均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表决通过。
(二)及时补充独立董事,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08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积斌先生和曹和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重新选举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目前共有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曹和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杜少先先生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曹和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徐铁君先生和独立董事李恒发先生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徐铁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李恒发先生具有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选聘的独立董事具有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长,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各位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参与并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重视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利用召开股东大会等时机与投资者互动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鉴于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调整,及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