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简介
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流通股票价格于2008年10月30日、31日、11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1月4日上午9:30分起停牌1小时,10点30分起恢复交易。
二、公司管理层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因公司大部分债务已逾期,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已被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将执行折价或者变卖、拍卖所折价款优先偿还债务,如被最终执行,将给公司造成相应的资产处置损失,或出现资不抵债,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解决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困难,公司管理层仍将关注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寻求资产和债务重组,以解决公司因重大诉讼事项对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和可能导致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困难。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
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得到书面回复:截至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项所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资产、债务、经营状态、持续经营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资产重组尚未形成意向和确定合作对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