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单位整体资产划转事项的公告
2008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单位整体资产划转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股东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07%股权)的《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单位变更的通知》: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将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拥有的全部资产,从其全资子公司原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整体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名下。
上述资产划转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原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仍持有本公司15.20%股权。
此次股东资产划转前后股权示意图如下: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划转前:
划转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