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7层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共计 173,06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仁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与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
大会以 52,226,2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61.82 %, 32,25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38.18 %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因关联股东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着交易便利的原则,在不改变公司与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约定的实质性条件的前提下,决定本次资产置换的具体交易方式及其它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大会以 52,226,2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61.82 %, 32,25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38.18 %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着交易便利的原则,在不改变公司与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约定的实质性条件的前提下,决定本次资产置换的具体交易方式及其它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因关联股东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大会以 173,066,1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大会以 173,066,1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议案。
大会以 173,066,1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及配套服务,城市供水、能源、交通、工业、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承包。”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及其配套服务,城市供水、能源、交通、工业、房地产项目开发,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及设备批发,上述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咨询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孙立律师和李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