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11月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4日,会议方式:通讯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独立董事朱元午委托独立董事陈冬华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容的议案》。
200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签署协议,收购悦达集团持有的准格尔旗乌兰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兰渠煤炭公司”)100%股权,同时本公司将分公司悦达国际大酒店(以下简称“悦达酒店”)剔除货币资金和内部往来后的资产净额转让给悦达集团。
为了悦达酒店的持续经营,本公司拟将悦达酒店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悦达酒店的资产评估价值11,492.75万元,负债评估价值1,640.4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9,852.29万元。
本公司拟将与悦达国际大酒店有关的关联交易调整为:本公司将子公司江苏悦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悦达集团,交易价格和协议生效条件不变,本次交易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任何酒店资产。本公司收购悦达集团持有的乌兰渠煤炭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不变。本次交易的其它内容见2008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表决该议案时应当予以回避,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江苏世经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收购悦达集团的乌兰渠煤炭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悦达集团本次转让的股权为依法取得,悦达集团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
2、标的公司乌兰渠煤炭公司已具有相关矿权的权属证书,采矿权不存在权利限制或者权利争议情况。
3、乌兰渠煤炭公司已依法获得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许可、批准,可以在许可的范围内正常经营。
4、贵公司已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乌兰渠煤炭公司的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本次收购仅为股权收购,不涉及采矿权转让。
5、本次收购完成后,乌兰渠煤炭公司将成为贵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公司将通过乌兰渠煤炭公司从事煤炭生产、销售活动,乌兰渠煤炭公司已具备生产、销售煤炭的资质条件。
6、本次股权收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履行了目前阶段的法律程序;在履行了本法律意见书所述尚须履行的全部法律程序后,本次股权收购可依法完成。
关联董事胡友林、邵勇、祁广亚、王晨澜表决时回避。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OO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二OO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中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08-024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O八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3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三楼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8年11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登记,或以书面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登记抵达我公司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下午5:00。
2)登记时间:2008年11月28日到12月2日
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公司二楼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传真: 0515-88334601
联系人:王浩
邮政编码:224002
特此通知。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项 目 | 意 见 | ||
《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调整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容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重新打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