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8年11月14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截止目前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本公司正按计划推动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除此而外,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确认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事项发生。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外,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尚需满足多项审批或核准才能实施,包括并不限于召开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核准和中国证监会豁免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等。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上登载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