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特别报道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8 11 26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4版:期货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4版:期货
    期市面临大发展 市场亟盼机构投资者壮大
    套期保值“劣币驱逐良币” 企业银行如何互信?
    国储收购利好消耗殆尽 国内大豆走势稳中趋弱
    业内人士称:粮食出口关税调整
    短期难有实质影响
    沪金连涨五日 避险需求持续上升
    国际期货市场行情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套期保值“劣币驱逐良币” 企业银行如何互信?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特约撰稿 徐智龙
      ⊙特约撰稿 徐智龙

      

      很多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企业都深有体会,它们都检查企业有没有风险敞口,并对风险敞口进行保值或规避措施。然而,国内银行反对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如果在审计报告中发现有参与期货市场行为,往往会减少该企业的授信额度,如涉进出口公司,情节严重的可能停开保函。有企业称,前期某行业巨头企业做期货出了问题之后,银行对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行为盯得更紧(无论是投机还是套保)。

      对于上述现象,我们先分析原因:

      首先,有些企业在期货市场的不规范行为扰乱了整个套期保值市场秩序。有专家提出,很多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动机不纯,往往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来做期货,更有角色定位错位者让企业承受极大的风险。其实,大多数生产企业都希望通过期货市场来为企业服务,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为企业寻找另外一条销售或采购途径。而极少数企业的做法使得期货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得要保值的企业无法保值,投机企业则借用保值名义来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

      其次,银行一直以来不关心企业保值行为,也缺乏相关的对企业保值业务的研究与执行团队,这使银行一直以来并不了解企业保值为何物,以及如何设立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合理保值。这主要在于我国银行业还是分业经营。国外银行是混业经营,对企业套期保值业务比较精通,而且还能为企业设计出合理的保值方案。

      正是少数企业在期货市场的不规范行为,银行自身不参与、不了解套期保值,使得在套期保值市场上,银行与企业的关系非常难以协调。

      如何引导银行与企业在套期保值市场上的良性互动呢?

      第一,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拿出相关制度来约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投机操作一般应划分为两类:一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另一类无任何银行授信额度的企业。第二类期货市场投机企业,不得有银行授信额度,否则属于违规操作,并给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第二,授予管理规范的大中企业类似“一般套期保值”的资格证书,企业有了这个证书,不仅可以在期货市场上做套期保值,还可以从银行获得更多的授信额度。我们知道,企业一旦参与套期保值,则需要的资金规模更大,可能超出平时的现金流要求。银行对企业因套期保值所需要的额外资金,应给予支持。

      第三,银行成立企业套期保值的管理团队,为企业设定方案,并监督方案的执行过程。现代社会,银企关系越来越密切,企业所做的任何管理与投资决策,都有可能影响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银行对其授信企业的套期保值给予定向指导与监督是顺理成章的。引进银行来辅助企业参与套期保值,还可以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在现有的市场结构中,一方是企业,一方是期货经纪公司,两者的利益关系一直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监督。通过银行对企业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管,使整个套保市场更为规范、健全。

      第四,企业应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后台与研究队伍建设,加强流程监控与风险管理。企业在保值业务中,首先要科学对自身角色定位。前期浙大管理学院博士陈近认为,在套保市场上,生产商是卖出套保角色,消费商是买入套保角色,而贸易商则要学会做套利价差交易。在角色定位清晰的前提下,企业才可以选择进入套保市场的最佳切入点。另外,企业还需牢记,套保只能有不完全套保与完全套保两种类型。当期货合约头寸大于生产经营头寸之时,这不是套保,而是在投机,至少是部分投机。

      第五,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回访,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监管制度,使套保市场更为健全、健康。我们应牢记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这教训之一在于美国监管层放松了对金融衍生品产品设计与运行的监督。在银行为企业提供套期保值业务服务之时,有关管理部门应对其设计的产品进行评估、认证,不能通过认证、评估的方案或产品是不能投入运行。

      笔者认为,只有管理部门、银行与企业三方共同努力,我国的套期保值市场才能真正得到良好发展,银企关系才能真正走向良性互动,企业才能从中获得实惠,投入更多精力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而在这个市场发展起步阶段,管理部门可能要发挥更大的引导与推动作用。(作者为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从事金融衍生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