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17日,公司以书面通知提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2008年11月26日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实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联华B股 编号:临2008-023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26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刘赛珑通知:2008年10月21日至2008年11月26日期间,本人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本次减持前刘赛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420,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18,1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2,287。
本次减持后,刘赛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48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18,1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7,287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8日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2008年9月22日对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8年11月3日向本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8〕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公司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接到《通知》后,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公司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南方家园商城项目至今未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通知》指出:根据有关《资产置换协议》,南方家园商城项目的转让手续应于2006年12月底前办理完成,但截至2008年9月30日,尚有52套(1.04万平方米)房产未办理完过户手续。
2006年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中置入了南方家园商城项目3.34万平米的可售商业房屋(148套)。考虑到置入之3.34万平米商业房屋如过户至青岛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后再行销售,势必形成二手房交易,徒增销售及财务难度。故公司未急于办理置入房屋过户手续,拟通过上述房产陆续销售给最终用户以逐步化解房屋过户而形成的经营难度及潜在风险。
公司作为上述置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采取有效措施获得了置入房产的完全控制权。鉴于此情况为资产置换过程中形成的问题,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说明实际情况,得到了主管理部门的理解,并于2007年6月1日取得上述置入商业房屋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而获得销售权,已最大限度的规避了由于产权未过户而形成的潜在风险。
置入完成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置入房产的销售进度,截止2008年10月31日,已累计销售置入商品房100套,销售率已近70%。剩余48套房产,公司预计可于年底前基本销售完毕。
经公司测算,余下48套房屋若过户至青岛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再以二手房形式进行销售将增加130余万元的交易税费,此举将进一步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公司目前的资金难以支持。同时,相关法规对于二手房的销售的规定也将大幅增加公司未售房产的销售难度。
综合以上因素,在公司已确保未售房产实际所有权、销售权、控制权的前提下,通过将未售房产销售给最终用户这一途径以化解未过户而形成的潜在风险,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佳方式。为充分保证未售房产的安全性,大股东作出承诺:“上述未能如期过户至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若由于未过户的原因而被他方销售、质押或遭司法冻结等其他形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采取销售措施,加快未售房产的销售进度,使此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子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
《通知》指出: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置业”)与大股东关联方南方家园存在多笔资金拆借情况。2007-2008年,南华置业向南方家园累计借出资金161.7万元,累计借入资金535万元。
2006年底,公司与青岛南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后,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接收置入的3.34万平米的可售商业房屋(148套)及150亩土地使用权,原由南方家园在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费用转由南华置业办理并缴纳,由于南华置业刚刚成立,资金缺乏,为确保顺利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及公司运转,在控股股东支持下南方家园累计借予南华置业资金535万元,南华置业通过销售房屋取得收入后累计归还161.7万元。截止目前,南华置业对南方家园尚有373.3万元应付款项有待偿还。
上述资金往来,虽然是公司为完成2006年置产资换工作而形成,且目前为公司占用关联方资金,但仍说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公司充分重视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管理工作,并于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公司将依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履行审批及公告程序,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落实审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未按期解除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通知》指出:2007年8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大股东下属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化纤”)7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大股东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和联华化纤共同承诺,在2007年12月30日前解除该笔债务,检查发现,上述借款已于2008年3月23日到期,目前仍有余额142万元,公司仍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敦促大股东及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尽快解决该笔债务。大股东及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分期归还所欠款项。截至2008年11月3日,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债务,公司就该笔贷款项下担保责任已解除。
公司将依照《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披露程序,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此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司将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从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于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加以整改,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