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28日在天津远洋宾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1月13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永和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8,001,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52%。本次会议出席董事9人,监事4人,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资料已于2008年1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郝于田先生、卢彦昌先生、刘永和先生、王福军先生、张宝安先生、王喆先生、于永洲先生、方建新先生、罗智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于永洲先生、方建新先生、罗智扬先生为独立董事。各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
郝于田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卢彦昌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刘永和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王福军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张宝安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王 喆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独立董事:
于永洲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方建新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罗智扬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高如艳女士、苗立志先生、袁跃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以上各位当选监事的得票情况如下:
高如艳女士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苗立志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袁跃华先生 同意票数258,001,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此外,黄丽荣女士、王晓东先生已由天药股份职工民主选举当选为天药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3.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余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3,791,8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08]第0122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8-022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上午,在天津远洋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8年11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参与表决董事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永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董事的专业水平,公司继续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召集人卢彦昌先生、委员王福军先生、委员方建新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召集人于永洲先生、委员刘永和先生、委员张宝安先生;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为:召集人郝于田先生、委员罗智扬先生、委员王喆先生。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技术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刘永和先生提名,继续聘任王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刘永和先生提名,继续聘任王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的议案。
经王福军总经理提名,继续聘任张宝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继续聘任刘克文先生、蒋晓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王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继续聘任田景文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
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王福军先生、张宝安先生、王喆先生、刘克文先生、田景文先生、蒋晓芸女士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
附件:天药股份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永和先生,58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市石化通用机械公司干部,市政府办公厅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王福军先生,41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主任助理、车间技术主任、质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其参与的“提高曲安奈德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获得2000年天津市工业系统优质质量攻关一等奖,醋酸氟轻松工艺改进项目获得2002年天津技术创新二等奖,2003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天津市“技术创新带头人”,2006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2007年荣获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3)张宝安先生,51岁,大学专科,工程师。曾任天津药业有限公司车间副书记、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分别于2001年、2004年获得天津市技术创新二等奖。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王喆先生,40岁,博士。曾任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经理、董事会秘书,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5)刘克文先生,48岁,大学专科。曾任本公司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田景文先生,41岁,新加坡国立大学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北制药维尔康有限公司外销经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料药事业部原料药销售总监。现任本公司市场总监。
(7)蒋晓芸女士,37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本公司质控部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本公司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8-023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上午在天津远洋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5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丽荣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高如艳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黄丽荣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黄丽荣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