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拍卖
司法裁定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12月3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烟民破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竞买31,837,961股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合法有效。
本公司将根据以上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披露义务人: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8年12月3日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180
披露义务人: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38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38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8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为法院司法裁定的结果;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九发股份、上市公司 | 指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人、青岛春雨广告 | 指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九发集团 | 指山东九发集团公司 |
本次转让 | 指收购人以竞买人的身份,通过参加由烟台国信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原山东九发集团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开拍卖,而获得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12.68%股份计31837961股之行为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 号准则 |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38号
3、法人代表:欧阳刚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2132802507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24039445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东:欧阳刚出资180万元,占60%;欧阳兆出资60万元,占20%;青岛春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20%。
9、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0、经营期限:2000年10 月20 日至长期
11、税务登记号码:370206724039445
12、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38号
11、联系电话:0532-85016980
12、传 真:0532-85016980
13、邮政编码:26607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兼 职 |
欧阳刚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青岛 | 无 | 青岛春雨置业董事长 |
欧阳兆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青岛 | 无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买受九发股份31837961股股份,目的是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九发股份中增持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及15号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共计持有九发股份0股,占当前九发股份总股本的0%。
二、本次转让简要内容
1、裁决的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最终裁决日期
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3日送达)
3、拍卖机构名称
烟台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4、拍卖时间
2008年11月5日
5、拍卖地点
烟台国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
6、拍卖案由、结果及法院裁定书主要内容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4日裁定宣告山东九发集团公司破产还债,并指定申请人为管理人。山东九发集团公司管理人于200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对财产的变价方案。2008年11月5日,申请人委托烟台国信拍卖有限公司对山东九发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06837961股进行公开拍卖,其中31837961股被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0.5元每股竞买。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日下达(2008)烟民破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竞买31,837,961股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合法有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不存在。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九发股份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没有买卖九发股份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获得九发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对九发股份的经营战略没有进行改变、对董事会没有改组的计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青岛春雨广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青岛春雨广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烟台市 |
股票简称 | 九发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1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3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1837961 变动比例:12.6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九发集团存在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目前占用金额尚待核实和详细披露。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
法定代表人(签章):欧阳刚 日期:200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