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12月3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单店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申请2.5亿元贷款,期限两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常营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申请2.5亿元贷款,期限两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合营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天津湾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合营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贷款四亿元,由天津海景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按照股份比例为其中的二亿元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054号对外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8—05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贰亿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贰亿陆仟贰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天津湾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合营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贷款四亿元,由天津海景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按照股份比例为其中的贰亿元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持股比例为50% 。此项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叁亿肆仟零陆拾陆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海景公司为本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持股比例50%。该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16号增6号4层,法定代表人:张建台。主要经营范围:对城市基础设施、园区建设、房地产、金融等行业投资和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策划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等。截至200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3,553.93万元,负债总额90,885.72万元,净资产52,668.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贷款四亿元,公司按照股份比例为其中的贰亿元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是为了支持天津海景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董事会认为,天津海景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贰亿陆仟贰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