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8-46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届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到会董事均投票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审议、表决,对会议形成决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薛一心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云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薛一心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临时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有关事宜:经审阅新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薛一心女士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新聘任人员的提名方式以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公司新聘任的副总经理薛一心女士的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均能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简历
薛一心女士: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曾在大连第三塑料厂阳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