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参加表决董事5名,其他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参股设立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参股设立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出资协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款的规定,三方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故本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参与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08-020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股设立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参股设立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回避: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控股”)共同投资设立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其中,方正集团出资人民币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方正控股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方正集团及方正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三方共同投资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2月5日召开,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参股设立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方正集团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08年9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86,356,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9%。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2日,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法定代表人为魏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
方正控股是方正集团下属子公司,截至2008年9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68,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5日,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27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以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方正集团出资人民币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方正控股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参股三方公司分别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取得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后签署《出资协议》,并报审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设立。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出资参股设立财务公司可实现公司多元化投资,分散经营风险,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参与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