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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保险的基本原理是:集中大量同质风险,这些风险个体会从整体上显现出稳定和可预测的特征,保险管理这些特征,从而帮助风险个体实现风险转移。这里有两个基础原则需要强调:
首先是集中“同质”风险。个体的风险敞口和程度是不同的,对其进行区别,给予合理的定价是保险这一工具能够有效运行的基础。所以,在保险业中,任何风险个体都需要进行核保,排除风险明显高于整体水平的个体,并给予各个个体与其风险敞口相称的价格。比如:在寿险核保中,我们会将风险个体在投保前就罹患某种疾病定位除外责任;在财险核保中,我们会让年久失修建筑或者处于自然灾害频发区房子的房主支付更多的保费。违背“集中同质风险”原则的直接后果是:“劣币驱逐良币”,表现为:定价失误,愿意购买保险的人为那些风险高于其他投保人的客户,保单失去其原有的保障功能,成为高风险人群与保险公司对赌的工具;
第二点是保险的意义在于提供工具,实现风险转移。保险并不能消除风险,它只是能帮助个体将不确定的可能损失通过确定的保费支出转嫁到更大范围的集体上去。对整体而言,这些未来的损失是确定的,且必须通过今天的足够支出来承担。对个体而言,如果没有保险,我们则必须为未来的可能损失进行储蓄,而保险的作用则在于释放这部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果我们假设存在一个活跃市场对保险合同本身来定价的话,它的价值是其作为风险转移工具的价值,合理价格是通过保险所提高的资金使用效率,误认为通过保险可规避未来风险损失或低估今天需为未来损失准备的资金都会催生该市场的泡沫。
而2007年爆发并波及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恰恰是源于对这两个原则的违背。
首先金融工具MBS和CDO的合理价格应取决于其基础资产的质量。但因为这些基础资产本身缺乏透明性,投资者完全依赖第三方评级机构根据财务报表所做出的评级对MBS和CDO进行定价。低息时代所催生的市场繁荣混淆了不同个体的风险表征,过多的资产以过低的价格借贷给了高风险个体。体现在衍生品市场,就是信用评级机构对高风险个体给予了过高的风险评级。而数学模型的推广,让我们误以为可以以很“便宜”的方法计算出不同级别的风险个体的潜在损失(例如:CreditMetrix),却忘记了这些模型建立在并不牢靠的假设上——信用评级已真实并完全反映了资产情况,更不用说我们所依赖的财务报表具有滞后性。
其次,MBS帮助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CDO的创设则帮助将银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转移到更大范围的资本市场上。在巴塞尔协议的框架下,MBS和CDO都能帮助银行释放资本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资本市场整体来说,风险转移并不代表风险消失,但低利率政策导致今天我们为未来可能的损失所储备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转移功能被投资者误读成了规避风险。
不管次贷危机将给我们造成多么大的影响,从保险原理中脱胎出来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恐怕仍将继续。这一领域最新的成果是保险风险的转移——巨灾风险债券(Catastrophic Bond)和长寿风险债券(Longevity Bond)。幸运的是,这些风险的评估技术被认为掌握在少数再保险公司手中,缺乏透明性,至少现在不存在一个足够大的市场能够让投资者认为市场本身就可对此类风险做出有效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