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探矿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获得的仅仅是探矿权,是否能够以及何时能够取得采矿权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2、取得上述煤田探矿权的价款及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尚在商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3、该事项不会增加公司2008年度及近期利润。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日前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蒙大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蒙大矿业公司”)关于取得探矿权证的通知。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 年12 月27 日,其宗旨是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落户,最终将基地建设成为高技术、高效益、高资源利用率,循环经济特征明显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目前,蒙大新能源公司园区的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建设成效显著。蒙大新能源公司的建成有效的改善了所属地区的投资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蒙大新能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可以得到与之匹配的优惠资源。在公司的积极争取下,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东胜煤田纳林河二号矿井探矿权转让给蒙大矿业公司。
蒙大矿业公司目前已支付勘探费用3217万元,探矿权转让价款尚在商议过程中,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尚未确定。
东胜煤田纳林河二号矿井,已完成煤田的勘探工作,该煤田煤质优良,属低水分、特低灰、低灰、低硫~中高硫,特低磷~低磷、高~特高热值的长焰煤 、不粘煤及弱粘煤。该煤田已查明资源量为12.31亿吨,可采储量7.62亿吨。服务年限109年。蒙大矿业公司日前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证,探矿权证号T01120081101018879。图幅号为J49E012006,J49E012004,J49E009006,J49E009004,勘察面积139.39平方公里。
二、本事项存在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1、本次公司获得的仅仅是探矿权,从取得的探矿权到取得采矿权还需要经过矿产勘探、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制定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办理采矿权价款评估等法定程序,公司是否能够以及何时能够取得采矿权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2、取得上述煤田的探矿权价款及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尚在商定过程中。
3、如本公司最终获得上述煤田勘查区内采矿权,本公司对上述煤区的具体投资方式及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探矿权的取得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不会增加本公司2008年度及近期利润。。
2、本公司将对蒙大矿业办理采矿权证各项手续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由于该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且存在较大风险,为此,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