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9:30在通州市兴东镇综艺数码城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00人,代表股份171,170,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人,代表股份161,271,361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9.82%;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391人,代表股份9,898,68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4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昝圣达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南通综艺时装有限公司75%的股权、南通利盈通时装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及南通国茂家纺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与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市天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进行置换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2,883,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4%;反对1,337,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81,9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反对788,4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弃权1,999,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朱增进、潘岩平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