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永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10年9月10日)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向前任董事会秘书胡殿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临时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罗平女士因个人原因出国时间较长,已向公司提出请假三个月,期间不能履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职责。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同意由林长茂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临时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8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
附件:
简 历
杜永刚,男,1969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先后任四川证券交易中心业务主管、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深圳龙飞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深圳华强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深圳昊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等职。
林长茂,男,1956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先后任国家卫生部科员、香港华侨商业銀行审计部主任、中国銀行(香港)规划预算处主任、柬甫寨加华銀行顾问、香港福二公司助理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