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据2008-12-20《证券时报》刊登的题为《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的文章,文中提到合肥三洋等19家安徽上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已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入选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一、事件简述
2008-12-20《证券时报》刊登的题为《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的文章,记者从安徽省科技厅了解到,根据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安徽省认定机构审核等程序,科大讯飞、四创电子、东华科技、安徽合力、江淮汽车、安凯客车、合肥三洋、丰乐种业、雷鸣科化、方兴科技、丰原生化、永新股份等19家上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已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入选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二、澄清声明
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报道刊载后及时向本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徽省科技厅了解相关事宜,得到回复如下:
根据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合肥三洋等162家安徽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国家认定办备案证书编号后,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将共同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入选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截止目前为止,我公司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批准文件和证书。公司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没有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