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8-04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冯仑先生主持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12,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陶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12,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琥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