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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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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8-04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冯仑先生主持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12,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陶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12,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琥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