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监事成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易敏之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29,085,33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29,081,600股,社会公众股37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43.6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在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第四届)董事会届次及董事的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且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分别进行累积投票。
(1)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下列7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易敏之先生、钟虹光先生、董全臣先生、万素娟女士、卢小青女士、廖礼村先生、邓跃华先生。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903,597,310,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易敏之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钟虹光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董全臣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万素娟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卢小青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廖礼村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邓跃华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2)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
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下列4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刘纪鹏先生、皮耐安先生、何渭滨先生、蔺春林先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516,341,320,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刘纪鹏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皮耐安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何渭滨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蔺春林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2.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第四届)监事会届次及监事的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
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刘殿志先生、刘立新先生。
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258,170,660,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刘殿志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候选人刘立新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9,085,33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刘协斌先生(简历见附件2)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9,085,330股。同意:129,085,330股,占 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通过本议案。
鉴于目前承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服务10余年,董事会考虑到公司2008年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拟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5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杰、汤怡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24日
附件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易敏之,男,1957年出生,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钟虹光,男,1958年出生,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董全臣,男,1957年出生,本科,历任邮电国旅集团副总裁、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万素娟,女,195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中制药厂总会计师、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卢小青,女,1968年出生,硕士,副主任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办公室主任、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总监,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廖礼村,男,1952年出生,大学学历,副教授,历任江中制药厂党委书记、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邓跃华,男,1958年出生,硕士,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金水宝公司董事长,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纪鹏,男,1956年出生,硕士,教授、博导,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皮耐安,男,1943年出生,本科,教授,历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党委书记、教授,WTO上海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渭滨,男,1946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恩施市副市长,恩施自治州教委主任、建委主任,江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处长、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副局长。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蔺春林,男,1947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北省财政厅中央企业处副处长、财政部驻湖北省专员助理,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专员助理、副专员、专员、党组书记,中央纪委、中组部金融巡视组局长。现任中国大地保险公司独立董事、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监事
刘殿志,男,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历任上饶制药厂保卫科、人事科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上饶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饶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立新,男,1967年出生,硕士,主管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总监、监事。
职工监事
刘协斌,男,1977年出生,本科,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车间技术员、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现任本公司计划管理部经理、职工监事。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08-03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一致推选易敏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附:易敏之简历
易敏之,男,1957年出生,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易敏之先生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如下成员组成公司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易敏之先生、钟虹光先生、蔺春林先生,其中董事长易敏之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何渭滨先生、皮耐安先生、董全臣先生,其中独立董事何渭滨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皮耐安先生、刘纪鹏先生、卢小青女士,其中独立董事皮耐安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刘纪鹏先生、蔺春林先生、万素娟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董事长易敏之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拟聘任吴伯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刘辉及吴伯帆简历
刘辉,男,汉族,1966年出生,本科,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销售员、销售科副科长,江中医药贸易公司OTC部副经理、西南大区总监、江中医药贸易公司副总经理、OTC销售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吴伯帆,男,汉族,1976年出生,本科,历任江中制药厂财务主管、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郭勇先生、刘旭海先生、卢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吴伯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郭勇,男,汉族,1970年出生,本科,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办公室主任、市场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总监。
刘旭海,男,汉族,1962年出生,硕士,主任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车间主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书记。
卢建中,男,汉族,1957年出生,本科,中药学教授,主任中药师,硕士生导师,历任江中制药厂技术员、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
吴伯帆,男,汉族,1976年出生,本科,历任江中制药厂财务主管、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伯帆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田永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田永静简历
田永静,女,1982年出生,本科,2005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2007年9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08-03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推举刘殿志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一致推选刘殿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附:刘殿志简历
刘殿志,男,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历任上饶制药厂保卫科、人事科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上饶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饶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