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6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14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高杰麟董事委托史德廷董事行使表决权,牧新明独立董事委托骆小元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此次会议有效表决票17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方建一副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翟鸿祥女士辞去本行董事、董事长职务,推选吴建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吴建先生为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建,男,1954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设备信贷处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区办事处副主任、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总经理、党组书记;交通银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行长、党委委员;华夏银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聘任樊大志先生为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樊大志,男,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资金部副经理、投资银行部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华夏银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公司独立董事高培勇、戚聿东、牧新明、张明远、盛杰民、骆小元、卢建平同意聘任樊大志先生为行长。
上述两项决议聘任的董事长、行长任职资格将报请有关监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