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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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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
    有限责任公司停产事项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18.7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优先级基金份额
    2009年度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海油工程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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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级基金份额2009年度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2009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级基金份额(以下简称 “瑞福优先”)的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瑞福优先的年基准收益率(按基金份额面值计算)每年设定一次,计算公式为

      年基准收益率=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

      计算瑞福优先成立年度之后各年的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中使用的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每年1 月1 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鉴于2009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1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2.25%,故瑞福优先2009年度年基准收益率为2.25%+3%=5.25%。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5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09年1月7日起,光大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设A级和B级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121011,B级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128011。)的销售业务。

      一、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自2009年1 月6日至2009 年1 月15 日公开发售。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

      2、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3、光大银行网址:www.cebbank.com

      4、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5、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5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对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稳定基金”,基金代码121009)实施收益分配,现将有关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08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稳定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56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07,189,301.63元。以此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红利0.2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9年1月8日

      2、除息日:2009年1月8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1月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登记在册的国投瑞银稳定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持有人其红利将按照2009年1月8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人于2009年1月9日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9年1月1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 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1月8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国投瑞银稳定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09年1月7日前(含当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登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2、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3、向国投瑞银稳定基金的各代销网点查询。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