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及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9年1月20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提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1、会议时间:2009年2月16日(周一)上午10:00,会议为期半天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番禺路口)上海影城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章程修正案;
(2)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服务主体的提案。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到2009年2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9 年2月12日(周四)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
(4)联系电话:021-63325070
传 真:021-63325079
联系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复星医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8、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