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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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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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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告
    2009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联华B股 编号:临2009-006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2月9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刘赛珑通知:2008年11月27日至2009年2月6日期间,刘赛珑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7,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截止目前, 刘赛珑已累计出售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11,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本次减持前,刘赛珑持有本公司股份6,485,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85,480股。

    本次减持后,刘赛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618,193股,占公司总股本2.1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18,193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0日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

    A 股代码:6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赛珑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2号新4楼2门1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2号新4楼2门16号

    邮编:10003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9 年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刘赛珑将其持有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9,511,139股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联华合纤、上市公司:指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赛珑。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变动。

    本报告:指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刘赛珑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2号新4楼2门1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2号新4楼2门16号

    邮编:100039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重大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联华合纤股份。

    2、持股计划: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联华合纤3,618,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13,129,332

    占总股本比例(%):7.85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3,618,193

    占总股本比例(%):2.16

    4、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刘赛珑已将其持有的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9,511,139股流通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5.69%。剩余持有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618,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

    其中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08年2月5日至2月19日期间,刘赛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51,3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7%);

    (2)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刘赛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7,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3)2008年10月23日至2008年11月26日期间,刘赛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4)2008年11月27日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刘赛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7,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刘赛珑将持有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的行为未损害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利益。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联华合纤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09年2月6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股票代码6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赛珑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地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13,129,332

    持股比例: 7.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3,618,193

    变动比例: 2.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