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ST秦岭 公告编号:临2009-001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2月16日上午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本公司股份16990.7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5.71%)《关于信息披露事项的告知函》。该函称,“本厂正在就现时持有的贵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事宜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谈。如果本次转让得以实施,本厂不再是贵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6日起停牌三天,2009年2月19日公告商谈结果,并复牌。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关事项的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