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2月27日以传真、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在2009年3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9-01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6]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0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492,3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47,631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建年产5万台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在公司所在虹桥工业新区购买土地后新建厂房实施,项目总投资5699.66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市场情况,公司已经启动该项目的建设。
本公司于2009 年3 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小板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二、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本项目立项时间是2004年,2006年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在准备购买土地的过程中,公司了解到,由于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和政府相关规划变动,公司所在工业园区的工业土地存在规划调整的预期,因此无法按照原先的计划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目前“新建年产5万台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已在公司原有厂房内通过场地调整、优化进行实施,主要的生产、研发设备已到位,处于项目投产前的准备阶段。因此,拟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三、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变更该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改变,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四、保荐结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威尔泰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原则上不违反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和运行,且有利于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该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龙证券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