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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诉讼进展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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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报告摘要
    和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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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09-L1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3月10日下午13: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40人、代表股份238,710,6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56%。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09-L01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原方案请参见刊登于2007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07-L53号《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公司在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同类事项。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37,019,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9%;反对1,676,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70%;弃权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许舒萱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绪生

      4、结论性意见: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