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十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二)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彬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181,222,014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决定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499,8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派现金共计74,976,000元;2008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议案》,详见2009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7。
(六)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09年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42万元(不包括审计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
(七) 181,222,01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银行借款融资事宜的议案》,决定授权董事长张晓彬先生全权负责并审批公司的银行借款融资事宜,审批权限为每年累计新增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单笔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标准。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闻鸣律师事务所闫小川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