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题: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周裕程先生、张鹏程先生、任北辰先生、杨春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周裕程先生,26岁,研究生学历。2007年毕业于英国帝国理工大学管理系。曾任成都爱特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公司董事。
张鹏程先生,42岁,大学本科。先后在北京城建集团、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在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任北辰先生,53岁,大学本科。曾任达川市公安局副局长、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公司监事。
任北辰先生已于2009年3月13日辞去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作。
杨春燕女士,45岁,大学本科。先后在达县市商业系统、海南康华集团、北京比富利投资顾问公司工作,曾任海南康华集团财务总监、北京比富利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现在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下属工作组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陈达彬先生、司马向林先生、周明德先生、周裕程先生、林犇先生、贡嘎罗布先生组成,陈达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司马向林先生、朱小平先生、陈达彬先生、周明德先生、林犇先生、周裕程先生组成,司马向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朱小平先生、司马向林先生、周明德先生组成,朱小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关于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续安排中所涉及相关资产注入工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支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涉及后续事项安排(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中有关本公司向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事宜,并促请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力协助。
陈达彬董事、司马向林独立董事、周裕程董事提出:1、公司拟进行的定向增发收购资产事宜,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2、注入的资产必须有利于本公司发展,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贡嘎罗布董事提出:完全同意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程序,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诚信。
周明德董事、林犇董事提出:只同意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要求实施。本次议案不得增设新的要求和条件。
朱小平独立董事提出:请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承诺兑现,不应再设置其它新增条件。
公司对原已于2008年7月10日成立的专项工作组进行了调整。公司聘请的与本次资产注入相关的中介机构,应尽快进场开展工作。
4、《董事会通讯会议实施细则》。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