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为了逐步完成收购渝涪高速股权的目的,同意公司与重庆渝富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签署《联合体收购展期协议》,将公司根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07年3月9日与重庆渝富签署的《联合体收购协议书》(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07-005《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07-006《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07-008《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展期两年,《联合体收购协议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同意公司继续根据《联合体收购协议书》代表联合体,为联合体本次股权收购提供融资安排,公司以信托方式持有的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和重庆市商业银行上市后公司持有的该行171,339,700股股权为联合体融资提供保障。
三、在上述框架内的具体收购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4月2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重庆渝富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联合体收购展期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收购事宜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2009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邮政编码:400060。
(七)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投资管理部。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3-62803632;联系传真:023-62909387
(八)备查文件: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3月17日
附: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代理事项 | 代理权限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与重庆渝富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联合体收购展期协议〉的议案 | |||
2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收购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