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宁成大”)董事会于2009年3月1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3月18日在公司28楼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聘用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增加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聘用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因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原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与业务并入合并后的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同时在沈阳成立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由其具体承办原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公司同意聘用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8年度的原审计机构——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为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原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与业务并入合并后的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同时在沈阳成立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由其具体承办原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经核查,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我们同意公司聘用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4月3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期限
2009年4月3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大连市人民路71号成大大厦28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五)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3月2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4、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9年3月30日9:00至17:00
(八)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红云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地址: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电子信箱:why@chengda.com.cn
(九)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