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3月20日下午13: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远洲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94,438,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4,438,220股,其中同意票94,43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作了2008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权质押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通知,因伟星集团原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南窑支行(现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为其控股子公司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的5,7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价值减少,伟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追加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并于2009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09年3月17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或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伟星集团原相关质押情况详见2008年3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伟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59,090,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伟星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4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2%。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