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在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董事长崔根良先生因公出国,会议由董事钱建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申请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置银行融资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和补充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计划在2009年度向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1.43%的股权) 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中,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授权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的未来12个月。其中,各银行原有授信的流动资金类融资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项目贷款担保和新增额度流动资金类融资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09-00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2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40,700万元人民币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一、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补充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计划在2009年度向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1.43%的股权) 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7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7年末)净资产的37.94%。本次担保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最近一期(2008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控股子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总额 | 净利润 |
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 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等生产、销售 | 61.42667% | 15259.45 | 6310.75 | 14761.41 | 657.91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考虑到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很好,发展前景广阔,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太大风险,同意公司为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7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7年末)净资产的37.9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