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0日在杭州浙能大厦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09年3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35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下同)5名,流通股股东(即B股股东,下同)30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55,389,3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43%。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B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5,389,392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5.13%,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
二、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通过《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章程》155条增加以下内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应采取一次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未来资本支出计划进行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5、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6、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境内会计师审定后的母公司税后净利润287,395,616.94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739,561.69元,不分配现金股利。
同意1,355,278,8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278,8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弃权110,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8%(其中:B股110,5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312%);反对0股。
7、审议通过《200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09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115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120万元。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8、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在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555,426,1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520,036,8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同意公司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协议》
在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555,426,1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520,036,8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同意公司与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在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555,426,1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520,036,8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9、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355,389,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35,389,39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弃权0股;反对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毛剑宏、张谦、曹路、王莉娜、寿德生、孙玮恒、陈积民、姚先国、沃健、谷碧泉、邢俊杰、傅启阳、刘宏、邱国富、鄢维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积民、姚先国、沃健、邱国富、鄢维民为独立董事。
(1)选举毛剑宏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831,3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33%(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831,3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1.249%)。
(2)选举张谦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3)选举曹路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4)选举王莉娜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5)选举寿德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6)选举孙玮恒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7)选举陈积民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8)选举姚先国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9)选举沃健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10)选举谷碧泉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831,3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33%(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831,3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1.249%)。
(11)选举邢俊杰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389,3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389,3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
(12)选举傅启阳为公司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13)选举为刘宏公司董事
同意1,355,389,3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389,3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
(14)选举为邱国富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15)选举鄢维民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355,278,8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2%(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5,278,8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88%)。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胡星儿、施纪文、黄历新、田淑英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黄华芬、黄观林、蒋平洲作为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胡星儿为公司监事
同意1,354,849,0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4,849,0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473%)。
(2)选举施纪文为公司监事
同意1,354,849,0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4,849,0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473%)。
(3)选举黄历新为公司监事
同意1,354,849,0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4,849,0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473%)。
(4)选举田淑英为公司监事
同意1,354,849,092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票,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4,849,092票,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47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09-008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3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9年4月10日在杭州市浙能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毛剑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毛剑宏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谷碧泉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毛剑宏(主任)、谷碧泉、张谦、曹路、邢俊杰、陈积民、姚先国、邱国富、寿德生、孙玮恒;
审计委员会:沃健(主任)、王莉娜、傅启阳、姚先国、鄢维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邱国富(主任)、曹路、刘宏、陈积民、沃健、鄢维民。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请寿德生为公司总经理,夏晶寒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森健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会谈纪要》精神,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待评估结果出台以及具体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拟定后,将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1日
附:不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晶寒,女,1969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现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森健,男,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电力局财务处生产核算科科长、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09-009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10日在杭州浙能大厦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施纪文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胡星儿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历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黄历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