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会诊草根金融
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丹丹
⊙本报记者 李丹丹
在近日举行的第五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与会专家纷纷表示,对于数以万计的中小金融企业,有关监管部门应该把监管权下放,促进草根金融发展,以推动经济的前行。
所谓的草根经济,是指以小型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户创业为主的经济,特点是投资少、机制好、转向灵、见效快,可以有效地容纳社会劳动力。而草根金融就是为这些经济体服务的金融部门,在中国主要有小型贷款公司、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国家开放银行副行长刘克崮指出,对草根金融的监管权要下放。一方面是下放到地方政府,“小金融机构数量庞大,单靠中央监管机构怎么能看得住数以万计的金融机构的运转呢?”所以监管部门应该放权,由中央制定大的方针和框架,操作细则由各地自己来制定管理,中央对地方的监管机构给予监督和指导。
另一方面要发展一部分给微型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批发式公司。“他给哪家机构提供资金,他就会看住那家机构,了解那个机构的好与坏,好的继续增加资金,不好的收住,并帮助这些机构进行改革。”刘克崮表示,让大的金融机构对批发对象进行监管,这样就可以把政府一部分监管功能授予批发机构。
经济学家茅于轼也建议,对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不一定非要靠政府监管,私人部门也可以监管,这样不仅效率更高,成本也可以降低。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则提醒,中央监管机构应该不断地调研草根金融发展的问题,不断推出一些新的机制,仅仅把责任推给地方是不够的,特别是一些大的政策性的问题,比如税收优惠等。